李枫再度发文控诉郭敬明。称曾在2010年4月1日晚,准确来说,是被郭敬明性骚扰。早在2017年,男作家李枫就发文阐述了这件事,文章里出现了大量郭敬明对其性骚扰的细节,时隔多年,他再度发文,重新阐述这件事,称这件事准确地归类是性骚扰。
作家李枫再次发文称郭敬明事件是性骚扰,他写道:“此事件,准确地归类,是性骚扰。” 据悉,2017年 ,李枫发布了《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长 文,指称作家兼导演郭敬明曾对其实施“性骚扰”。郭敬明随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应已构成诽谤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敬明控告李枫犯诽谤罪一案,经审查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故于2018年5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郭敬明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8月,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