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拼音:
lǚ)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本义一般认为是踩踏,大约到战国末期引申为名词鞋子。
大约到了唐代,“履”在表“鞋子”义的常用词地位被“鞋”取代。
履由踩踏又引申为经历、做、实践,又引申表示居处。
履即合同履约,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具体来说,合同履约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
履拼音:
lǚ简体部首:
尸解释:
1.鞋:
西装革~。
削足适~。
2.践踩,走过:
~历(a.个人的经历;b.记载履历的文件)。
1、“履”的意思:
履~是指鞋,踩,走,履行的意思。
如组词:
衣履、革履、削足适履、履险如夷、如履薄冰、步履、履约、履带、履历、履职尽责、履行。
2、综上所述,就是“履”的意思和组词。
鞋和履在本意和引申意都有不同之处,但也有相同的意思。
履,从造字过程来看,它的本意是踩踏,是一个动词,大约到战国末期引申为名词鞋子,大约到唐朝时,履字在表“鞋子”这层意义的就被常用词“鞋”代替了。
所以鞋就是一个名词。
也就是说鞋和履在表示穿在脚上便于走路的东西时,它们是一个意思。
但履的意思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