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赔偿主要依据《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1、《邮政法》规定: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邮件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2、《民法典》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即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遇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银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