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
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
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
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
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
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
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
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
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
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
“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
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
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